发布时间:2019-09-05 09:11:01浏览:2673
根据浙江局(中煤浙江)“158”具体发展思路和2019年度总局、浙江局(中煤浙江)审计计划安排,为加强管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资产安全,及时发现、纠正管理缺陷,防范风险、舞弊行为,不断提高内控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全面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为实现战略目标、价值最大化及业务的高效运行提供有效支持。根据浙江局(中煤浙江)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对本部2016-2018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情况及财务收支审计事项进行采购公告,兹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前来报名洽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对浙江煤炭地质局、中煤浙江地质集团有限公司本部2016-2018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具体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单位本部自2016年至2018年度的企业内部控制在设计上是否合理,执行上是否有效进行审计,并根据评审结果,指导并协助本单位完成整改。找出目前内部控制体系中的缺陷及对单位的影响程度(重大/重要/一般),出具《本部2016-2018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情况及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
(二)以风险为导向,全面梳理单位每个部门、每个环节存在的风险点,提出整改建议方案,帮助完善其他领域风险防范制度, 建立内控管理的预警和日常监控体系,实现风控、合规和内控的一体化,提升公司内控管理水平;编制完成《内控评价管理办法》,《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三)对分、子公司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及风险防范及评价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基本要求
(一)依法批准成立十年以上,拥有分所五家以上;若以分所名义报价,该分所成立三年以上;
(二)信誉良好,近三年未被工商行政机关或注册会计师协会处罚。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取消参选资格;
(三)具有丰富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情况审计经验,近三年为三个以上中央企业开展类似服务项目;
(四)派驻素质较高、服务意识良好的工作团队,按本单位要求积极主动、高效完成服务内容;
(五)专项服务团队项目经理需执业十年以上。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会计师事务所简介及主要业绩(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拟委派项目经理基本情况介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担任社会职务情况、业务专长与优势、个人业绩与荣誉、个人在内控评价及财务收支审计购领域从事相关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六)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本)专项服务工作方案与报价。
四、专项服务时间要求
10月中下旬进场审计,最迟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专项审计工作并出具报告。
五、相关资料取得及报送
(一)联系人:王女士
(二)电 话:0571-86989612,13588254577
(三)报名起止时间:2019年9月5日-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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