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2 17:23:00浏览:2122
根据总局《关于“安全生产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中煤地办函安全[2020]37号)的部署安排,浙江局(集团公司)于6月上旬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自查工作。
局(集团公司)安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工作,成立检查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局(集团公司)所属区域和主营业务范围重点施工项目、经营场所等安全自查工作。
本次检查工作,在严格检查、注重实效的前提下,对 “常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辉埠石灰岩矿绿色矿山提升工程”、“宁波恒大山水城地块边坡治理工程”、“欣旺达锂离子电池厂房项目”、“嘉善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等10余个重点项目开展了现场检查,查出安全隐患50余项,下达限期整改,及时完成闭环。
通过本次安全检查,有效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各级人员强化安全生产“主体”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事故防控水平,为“安全生产月”下一阶段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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